2.3对油润滑压缩机,应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为80℃处之间的所用管路、容器(申江牌储气罐)和配件,任何积碳应有效去除(包括压缩机罐头积碳物)-摘自GB10892-89第23.13条。
2.4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具有可靠地灵敏度。确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,一旦失效或精度达不到规定要求应立即予以更换。
2.5鉴于空气压缩机中油和空气接触,一旦温度过高,易产生积碳,导致积碳自然和油爆炸着火。故进入储气罐的压缩空气温度严禁超过罐体的设计温度。为避免排气温度越高,空气压缩机必须按期检查超温停车装置,定期检查传热表面(过滤器、分离器和冷却器)及清洗。对于使用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,必须加装后冷却器。
2.6使用单位的在用申江储气罐,应按照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》、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》的规定,进行定期检验、评定安全状况和办理注册登记。
2.7当申江牌储气罐材料为Q235-B时,使用环境温度应大于3℃;当储气罐材料为16MnR时,使用环境温度应该大于-15℃(增加温度措施的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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